在中央转发的华东局
关于镇压反革命暴动及处理
群众性骚动事件的指示中加写的话[1]
( 1950 年5 月5 日）
绝对不可向群众开枪。

[1]
这句话加括号写在中共中央华东局指示的第二项中的一段话之后，
这段话是：“对因灾荒严重，或因秋征负担过重，群众生活困难，致为反革命
坏分子乘机煽惑，因而引起群众性的但非武装的抢粮骚动，我在场武装部队
应首先竭力加以劝阻，使他们了解抢粮为违法而停止抢粮。如劝阻无效，则
可对空中鸣枪驱散群众。”

给文涧泉［1］的信
(1950 年5 月7 日）
涧泉表兄大鉴：
一月十六日来信收到，甚以为慰。唐家妃现在尚有多少人，有
饭吃否，十哥、十七哥[2]还在否，便时请你告我。文凯[3]先生宜在湖
南就近解决工作问题，不宜远游，弟亦未便直接为他作介，尚乞谅
之。运昌”l兄连来数信，己复一信寄自蚌口，不知他接到否？南松[5]
兄第二次来信己收到，感谢他的好意。此复，）｜顶祝
健康！

毛泽东
一九五0年五月七日

[1]
文涧泉，毛泽东的表兄。

[2]
十哥，
即文浮香，毛泽东的表兄。十七哥，
即文枚清，毛泽东的
表兄。

[3]
文凯，与文涧泉同宗。
［句
运昌，
即文运昌，毛泽东的表兄。

[5]
南松，即文南松，毛泽东的表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