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关于同意补充陈明仁、张轸[1]部给邓子恢[2]等的电报（一九五○ 年五月二十四日）邓谭陶[3]，并告林彪[4]同志：五月廿二日电〔〕 悉。 你们补充陈明仁的计划是好的，张轸亦须予以补充，表示一视同仁。军委五月二十四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释[1]　 陈明仁，原国民党政府军将领，一九四九年八月与程潜率部在长沙起义；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一兵团司令员、湖南军区副司令员。 张轸，原国民党政府军将领，一九四九年五月率部在武昌起义；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十一军军长。[2]　 邓子恢，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第二政治委员。[3]　 谭，指谭政，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第三政治委员。 陶，指陶铸，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政治部主任。[4]　 林彪，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员、中南军区司令员。

〔〕指邓子恢、谭政、陶铸一九五○ 年五月二十四日给军委并林彪的电报。 电报中提出：陈明仁部（第二十一兵团）现有人数二万四千余人，计划补充二万二千人，总共可达四万六七千人。 与其起义以后兵团部成立时的人数比较，约多出一万人。 张轸部也须给以补充，可否补充二三千人，以示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