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经工作给饶漱石[1]等的电报（一九五○ 年五月二十日）饶漱石同志并告子恢，小平，德怀，高岗[2]：一、你托廖鲁言[3]带回的口头意见已收到，都是对的。其中说中央及中财委的政策方案都是正确的，但中央的业务机关分配给地方的具体任务与工作布置有很多太重行不通，是指一些什么事，请列举具体内容电告以便纠正。 二、（略）三、嗣后凡有中央业务机关规定任务方案在地方上窒碍难行者，请各区负责同志一经发现立即电告以便改正。四、各中央局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紧财政金融经济工作，各中央局会议必须经常讨论财经工作，不得以为只是财经业务机关的工作而稍有放松，各分局大市委省委区党委亦是如此。 中央政治局现在几乎每次会议都要讨论财经工作。 五、此电请转分局各大市委省委区党委。毛泽东五月廿日根据手稿刊印。 （其中第二点略去）注释[1]　 饶漱石，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

[2]　 子恢，即邓子恢，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 德怀，即彭德怀，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 高岗，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3]　 廖鲁言，当时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