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转发北京市委
摘报的一封来信的批语［1]
( 1950 年5 月
11 日）
华东局，并转浙江省委，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委、区党
委、地委：
接北京市委送来浙江工作同志张景鑫一信121 ，特转给你们。这
种违反政策及命令主义的工作作风，是不能忍耐的，必须实事求
是，彻底检查，切实纠正，并以结果报告中央。各省各县有同样情
形的，必须检查纠正，并厉行整党整干，彻底纠偏。
[l]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批语。

中央
五月十一日

[2]
此处有误。这封信是由参加南下工作团在中共浙江省宁波地委工作
的原清华大学学生鲍洁如写的，信中反映了该地区农村工作中的一些违法乱
纪情况。该信由清华大学张景鑫转交北京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