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理会的合法地位
发表外交部声明的电报
( 1 950 年1 月7 日）

恩来，并中央：
今（七）日上午一时维辛斯基[I）来谈三件二事：（一）可以满足我
们购买飞机汽油的要求。

（二）可以满足我们戳〈勘〉修小丰满水电
堤坝的要求。以上二事的复信明（八）日可交给我。

（三）建议我外
交部给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去一个声明，否认前国民党政府代表蒋廷
敝继续为安理会中国代表的合法地位。维辛斯基说，如果中国发了
这个声明，苏联准备采取一项行动，即如果蒋廷敝还留在安理会为
中国代表（据称还要当安理会今年的主席），则苏联将拒绝出席安理

会。维辛斯基以此征求我的意见。我当即表示，中国外交部可以发
表这样的声明。我并说，我的电报一月七日到北京，中国外交部周
恩来外长署名的声明可能在一月八日或一月九日发出去。我问他，
此项声明电除发给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及联合国秘书长外，是否还需

要同时发给苏英美法等安理会会员国？他说，可以发，苏联根据中
国的电报就可以行动。此事他声明是以外长资格征求我的意见，我

[1]
维辛斯基，当时任苏联外交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