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苏会谈和文件起草情况
致刘少奇电

(1950 年1 月25 日）

少奇同志：

（一）周、李等一行廿日到此。廿一日，我们十二人参加列宁纪
念会。廿二日，我们连师哲（共六人与斯大林等同志会商，决定各
项原则问题及工作进行方法。廿三日
，周王李三人与苏方米高扬维
辛斯基罗申(2］三人会谈几个具体问题。廿四日，经我们起草的中苏

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草案131交维辛斯基。现正起草第二个文件，即关
于旅顺大连中长路协定，大约今日可以完成草案，并已决定在三天
内准备好第三个文件，即中苏易货协定。总之，工作是颇为顺利
的。（二）兹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草案发上，请中央加以讨论，

并以意见电告。请勿外传。

毛泽东
一月廿五日上午五时
[1]
师哲，当时任中共中央编译局局长。
[2]
米高扬，当时任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维辛斯基，当时任苏联外交
部部长。罗申，当时任苏联驻中国大使。

[3]
这个条约草案是在毛泽东主持下由周恩来起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