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刘亚楼等关于各地机场
修复问题的报告
( 1949 年12 月5 日）
华东局及华东军区，华北局及华北军区，华中局及华中军区，西北
局及西北军区，东北局及东北军区，并告政务院周总理，中财委
陈、薄及空司刘、常、王、王诸同志：
据空军司令刘亚楼等同志十一月二十八日电称：（一）空军司令
部刚刚成立，暂时无法照顾到筹划全国各地机场建设的总预算。但
我们认为，全国各军区及各级政府，
目前主要应该是派定专人保护
和管理各地现有机场及其现有设备，做到不再被破坏或偷窃；
同
时，可进行各地方本身所能负担之经费和人力（可动员一部分部队
参加）范围内的修理工作。至于各地机场大的修复工作，
由于目前
国家经济困难，除华东外，可以暂缓一步，待空军司令部有力量来
整个筹划这件事情时－，提出计划，经军委批准后，再来进行。否
则，必然形成无政府状态。
（二）华东范围，则有不同之处，因那里
需准备执行战斗任务。但也并不是在华东地区的所有机场，都要立
刘、常、王、王，指刘亚楼、常乾坤、王粥、王秉璋，
当时分别任
空军司令员、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和参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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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刘亚楼等关于各地机场修复问题的报告
即修理（如苏北就可以暂缓），而是首先修复与行将执行的战斗任务
有关联的机场。其修建程度，亦可限于为执行战斗任务所需要的范
围，以免经费开支过大。这种修复计划，据华东军区司令部航空处
报告，他们已经制就，并已向三野前委请示。在目前空军司令部无
力量来审核这种预算的情形下，提议由空军司令部审核某地机场是
否立即开始修理，而修理经费则由三野前委指定后勤机关审核之，
然后报告军委批准之。（三）以上处理方法，如认为适当，请军委通
知各军区及我们遵照执行，并告中财委等语。我们同意此种办法。
请华东军区及各军区即照此办理，请中财委即照此支付必不可少的
一部分经费而拒绝支付一切可以减省的经费。
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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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1]
陈、薄，指陈云、薄一波，
当时分别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和副主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