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第一野战军与西北军区
合并等事项[1]
(1949 年11 月3 0 日）
西北局，一野前委，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前委：
十一月二十四日电121悉。同意西北局扩大会议131议决，第一野战
军与西北军区合并，以彭德怀兼军区司令员，
习仲勋为军区政委，
张宗逊兼军区副司令员，甘泗淇为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第二
兵团兼甘肃军区，与原甘肃军区合并，以许光达兼军区司令员，原
甘肃军区司令员徐国珍为副司令员。第十九兵团兼陕西军区，以兵
川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起草的
给中共中央西北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前委的电报。
毛泽东全集第二十八卷
团首长兼军区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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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军委
十一月三十日

--- 注

[2]
指中共中央西北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前委19 49 年11 月
24 日给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电报。电报说：
西北局扩大会议
决定第一野战军与西北军区合并，以彭德怀兼军区司令员
，
习仲勋为军区政
委，张宗逊兼军区副司令员
，
甘泗淇为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第二兵团
兼甘肃军区，与原甘肃军区（不健全）合并，以许光达兼军区司令员，原甘
肃军区司令员徐国珍为副司令员。第十九兵团兼陕西军区，以兵团首长兼军
区首长。

[3]
指中共中央西北局1949 年1 1 月
17 日至22 日在兰州召开的扩大会
议。这次会议主要研究成立西北军政委员会、部队冬训、地方工作、民族政
策和统战、财经建设以及干部教育等问题，作了
《关于若干问题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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