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年11 月6 日）
刘、朱、周、聂、尚昆[1]:
（一）卫生部错误检讨121 ，由尚昆印发中央及军委各部、委、
会、社、院、校负责人参考；（二）卫生部所作关于卫生行政会议报
告书及所附参考材料，牵涉军事、政治、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各
方面，应由尚昆印发各政治局委员及薄聂陆乔陈131 ，以待中央讨

论，分别采取政府立法或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此次卫生行政会议
上只能当作建议通过，不能作决定。
毛泽东
十一月六日
[1]
刘，指刘少奇。朱，指朱德。周，指周恩来。聂，指聂荣臻。

尚
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2]
指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1949 年1 1 月3 日对于工作方针、政策性的
重大问题没有向中央请示报告等错误所作检讨的申明书。
[3]

薄，指薄一波，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聂，
指聂荣
臻。陆，指陆定一，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
主任。乔，指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
会秘书长。陈，指陈伯达，

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政务院文化教育
委员会副主任。
对聂荣臻关于卫生部问题报告的批语
第二点请聂通知贺诚[1]。

[l]
贺诚，
当时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卫生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卫生
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