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浙江省委关于农村政策问题报告的批语和复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一华中局，华南分局，西南局，西北局，德怀[1]同志：兹将浙江省委十月廿七日关于几个带政策性的问题的意见[2]转发给你们。 这些问题各省都有，值得注意，请转发所属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连同自己在反霸减租斗争中所得材料加以研究，以其意见汇报中央为盼。中央十一月二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二饶漱石[3]同志转浙江省委：最近关于农村中几个带政策性问题及以前几次报告，均由华东局转来阅悉，并且均已转发各地研究，参酌施行。

我认为浙江省委的这些报告都是写得好和很有用的。毛　泽　东十一月二日根据手稿刊印。注　释[1]　德怀，即彭德怀，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2]　指中共浙江省委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七日给华东局并报毛泽东、并各地委的电报中，提出的反霸减租斗争中八个带政策性问题的意见。这八个问题是：（一）减牛租问题；（二）雇工增加工资问题；（三）大租、小租是否同时减租的问题；（四）对恶霸地主的工商业的处理问题；（五）在强大农民运动威力下，对有的主要的恶霸地主向政府自首的处理问题；（六）积谷、公谷、庙谷、祠堂谷的处理问题；（七）反霸中没收的森林及公共森林的管理问题；（八）一切公田、公地是否减租的问题。[3]　饶漱石，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 ４

中央关于对旧人员处理问题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华中局，湖南省委，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前委：据新华总社交来天津方面投书一件，内称，“ 前读《 天津日报》 刊载贵社本年九月十六日社论《 六评白皮书》，内有一段云‘ 中共中央已命令全国各地的共产党组织和人民解放军，对于国民党的旧工作人员，只要有一技之长而不是反动有据或劣迹昭著的分子，一概予以维持，不要裁减。十分困难时，饭匀着吃，房子挤着住。 已被裁减而生活无着者，收回成命，给以饭吃。 国民党军起义的或被俘的，按此原则，一律收留。 凡非首要的反动分子，只要悔罪，亦须给以生活出路’。 在当时读悉之后，对于中共中央发布此种适合人情之指示，不胜钦仰。 兹于近来先后接读长沙湖南盐务办事处很多同事来信云，他们机关在长沙解放后，延了好久始派人前往接收，并且两个多月未发给丝毫生活费用。 直到最近，方将人事处理办法公布。 计原有员工三百人，只留了四十多个，其余一律遣散了事，以致大部分人员顿告失业，均以目前谋事远较国民党统治时代困难万倍，无不感到今后生活无着。 我常想到，长沙是和平解决的，并

且中央人民政府业已宣告成立，各级机关增加，该地原来旧有员工，必可全部获得留用机会。纵或机构改组，或原有人数过多，亦可另予安置。但照上述情况，不但我的理想落空，并且湖南此种处理人事办法，颇与中共中央指示大相违背，难免令人失望。我认为，共产党人说话，向可兑现，遇有言行不符之处，必可纠正。特此函陈贵社，拟请转呈毛主席。如果此事系执行人发生偏差所致，则祈迅电湖南军政委员会及长沙军管会赶快收回成命，将遣散之旧有人员，分别询明各人意志，予以工作机会，发给生活费用，俾维信誉，而定人心。结果如何，盼于报端发表为祷！此上　北京新华总社。我因最近回籍（湖南），故不写通讯地点，亦不署名，请原谅（十月十日于天津）” 等语。关于这一问题，应作如下处置：（一）关于投书内所称之湖南盐务办事处遣散多数旧人员一事，请湖南省委派人查明情况并拟具处理意见电告。（二）关于新华社九月十六日《六评白皮书》社论中所称对待旧人员的原则及办法，中央曾向各中央局分局前委有了指示，全国各地党的组织、人民解放军及人民政府必须一律遵照执行，必须避免过去北京上海南京等处粗鲁地不负责任地遣散大批旧人员（北京万余人，沪宁二万余人）的错误，不要重犯。最近西北局关于处理旧人员问题有一具体办法[1]，中央业已转发你们参考办理，请加注意，并转告所属注意为要。中　　央十一月二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６

注　释[1]　指中共中央西北局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四日关于对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 ７

军委关于同意定海作战方案给粟裕[1]等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四日）粟唐张周[2]，并告华东局：同意你们戌东电所述定海作战方案，我们认为你们采取慎重态度，集中优势兵力，事先作充分准备，力戒骄傲轻敌的方针是正确的。军　　委十一月四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　释[1]　粟裕，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2]　唐，指唐亮，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政治部主任。张，指张震，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参谋长。周，指周骏鸣，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副参谋长。£± ８

关于改造和补充陈明仁[1]部给林彪[2]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四日）林彪同志并告子恢[3]：十一月二日电悉。你对陈明仁部所取方针[4]是正确的。六十二师俘虏兵如尚未分散，可以拨补陈部。毛　泽　东十一月四日根据手稿刊印。注　释[1]　陈明仁，原国民党政府军将领，一九四九年八月与程潜率部在长沙起义。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军区副司令员、第二十一兵团司令员。[2]　林彪，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员、华中军区司令员。[3]　子恢，即邓子恢，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二政治委员、华中军区第二政治委员。[4]　林彪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给毛泽东并邓子恢的电报中提出的对陈明仁部的方针是：“ 加紧政治上与组织上的改造，学习£± ９

革命道理，提拔进步分子，改正错误思想，分批集训落后干部，而当前以政治改造为主。” 电报中并说准备待广西战役结束后，抽出两三个东北来的独立师或一个完整的军与陈明仁部合编或混编，还说到陈明仁要求将俘虏的国民党政府军六十二师的官兵补充给他的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