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广州军管会等机构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月七日）叶方[1]，并告华中局：酉冬电悉。 （一）广州军管会及广州警备机关名单除照你们所拟外，应加李章达张醁村吴奇伟[2]三个党外人士为军管会委员。 （二）广州军管会及广东省政府均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三）你们拟定省政府名单时应注意吸收若干党外人士。中央酉虞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释〔〕叶，指叶剑英，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方，指方方，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三书记。[2]　 李章达，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 张醁村，无党派民主人士。 吴奇伟，原国民党政府军将领，一九四九年五月率部在广东东部、福建西部起义；当时任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