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民政府成立的指示［l]
( 1949 年9 月27 日）
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各兵团：

（一）中国人民政协的召开与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
历史的新纪元，各地应举行盛大热烈的庆祝。此项庆祝，除首都北
平外，全国各地应结合国际和平斗争日的群众行动，于十月二日同
时举行之。

（二）北平于十月一日举行庆祝人民政协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
群众大会，并举行阅兵典礼。十月二日与三日举行中国保卫世界和
平大会，成立世界拥护和平大会中国分会。各地、各团体应向这一
大会发出贺电。北平于十月七日举行群众大会，庆祝世界和平中国
分会与中苏友好协会的成立。

（三）其他各大城市（中小城市亦尽可能举行）和各兵团（军队
以不妨碍战斗为原则）、各团体、各学校于十月二日均应尽可能组织
广大群众的集会与游行，报纸出特刊，组织各界代表人物的谈话和
广播，运用各种群众文艺形式，造成全国人民的狂欢，并普遍进行
关于毛主席所指示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团结国际友人这一总方针

这是毛泽东修改的中共中央发出的指示。文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文字。

的教育。

（四）庆祝口号另发。
中央
中感
1949 年9 月27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定都北平，将北平改为北京。

1949 年9 月29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具
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图为毛泽东等在大
会上。
第二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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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全集
1949 年9 月29 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