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的各界代表会议[I]
( 1949 年8 月25 日）
华中局，并告东北局、华北局、华东局、西北局、山东分局、华南
分局：
（一）八月二十日电悉。望将各城各界人民代表会经验扼要
电告。
（二）务须催促各城开会每月至少一次。
（三）各县应开县各界代表会议，由农会、工会、学生会、文化
教育界、工商业界及党政军，选派代表，可以选择若干开明绅士参
加，讨论全县工作。大县代表二百余人，中县代表一百余人，小县
代表数十人。每月或每两月开会一次，每次两天至三天开完。此事
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各新区均可做。各老解放区更不待说。
川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华中局等的电报。
中央
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