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
（1949年6月15日）
兹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如下：
第一军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为红地，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
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一九二七年八月一日南昌起义诞生以
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
制法：

一、旗面为红地，长方形，横直为五比四。旗杆套用白色，宽
为旗面横长的十六分之一。旗杆为红黄二色相间之旋纹，上制黄色
矛头。

二、由旗面的中心点向上下划一垂直中线，向左右划一水平中
线，将旗面分为四个面积相等的长方格。

三、五角星及“八一”两字均为金黄色，位于上方近旗杆之长
方格内。

四、将该长方格上下划十六等分，左右划二十等分，在上下八
比八、左右六比十四处，定一点为圆心，以四等分长度为半径作一
圆，用直线将该圆周的五等分点联成一五角星，星的上角顶点在圆
心垂直正上方。

五、“八一”用汉字，每笔均系等边长条体。旗杆在左时，该二
字置于五角星的右下方，并由左向右横写。旗杆在右时，则该二字
应位于五角星的左下方，并由右向左横写。

六、“八”字每笔长三等分，宽一等分，置于一小长方格内。该
小长方格的上边距水平中线向上七等分，下边距水平中线向上四等
分，左边（如旗杆在右侧为右边）为由五角星之右上角尖（或左上
角尖）向下所作之垂直线，右边（或左边）距垂直中线向左（或
右）四点五等分。“八”字两笔的外侧六个直角尖端应紧接该小长方
格的相当各边，内侧两个直角尖端相距约半等分。“一”字长为四等
分，宽为一等分，该字下边距水平中线向上五等分，右边（或左
边）即在垂直中线上。
各级军旗尺寸如下：

一、人民解放军总部横一七公分，直一三六公分。

二、野战军（一级军区同）及兵团（二级军区同）横一六五公
分，直一三二公分。

三、军（三级军区同）横一六公分，直一二八公分。

四、师（军分区同）横一五五公分，直一二四公分。

五、团（县指挥部或武装部同）横一五公分，直一二公分。
第二军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有金黄色边之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
“八一”两字。
军徽用作帽花时，其制法及尺寸如下：

一、五角红星的圆周半径为十五公厘（略作二公厘高之凸形）
每个角均为三十六度，外镶一点五公厘宽之金黄色边。

二、“八一”为宋体汉字，适当地直置于红星内。
军徽用于臂章、奖状、文书、车、船、飞机及建筑等物时，则
按照上述尺寸比例放大或缩小。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副主席
朱德
刘少奇
周恩来
彭德怀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