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外国或联合国无权干涉中国内政

（1949年2月13日）

任何外国政府或联合国组织，绝对无权干涉中国的内政。澳大利亚外长关于由联合国干涉中国内政的建议，是荒谬的和侮辱中国人民的。国民党反动卖国集团发言人孙科、潘公展之流的可耻谈话，不过是表示他们一贯的卖国的立场。南京国民党卖国政府在其一月八日向美英法苏四国政府要求干涉失败之后，仍在梦想新的国际干涉。但是任何这一类的企图，无论其出于何方及采取何种名义，都只能遭受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致天津市委等电[1]

（1949年2月13日）

据天津市委一月二十八日报告，此次我军进入天津后，连续发生汽车撞死市民事件，死六人伤一人，给市民影响很坏。我们意见除严格训练汽车司机外，对于受害市民，天津市委应以林、罗名义予以抚恤，并对肇事人员给以应得之处分，所有抚恤及处分经过，应使天津市民知道。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致天津市委、总前委并告北平市委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