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孤守工厂区敌军可劝降以减少破坏[1]

(1949年1月6日)

林、谭:

子微电[2]悉。(一)刘亚楼[3]所提三条是正确的。(二)我们所顾虑的是工厂区,如果敌人占据工厂顽抗,我军必须歼灭该敌,即使工厂有所破坏也不要顾惜。但是,如果天津其他地域的敌军均已解决,仅剩下工厂区的敌军而又有可能采用劝降方法解决,则应试图采用劝降方法,以便减少破坏。

军委

鱼丑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东北野战军司令员林彪和政治部主任谭政的电报。

[2] 指1949年1月5日林彪、谭政给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电报同意刘亚楼针对天津之敌有的据守在外国人的房子内,外国人均在自己房门口插有外国国旗的情况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三点意见:(一)敌人已加以设防并据以顽抗的街道房屋,不管他是否过去租界,不管这个房屋是中国人或外国人,不管他插有哪个国家的旗子,都一律同样加以进攻。(二)不能因为怕炮弹偶然落到外国人房屋里去,不敢向顽抗的敌人打炮。(三)敌人未加设防和未据以抵抗的,有外国旗子的房屋,则不必进入,但必要时可派人在适当位置实行监视。

[3] 刘亚楼,当时任东北野战军参谋长、天津前线指挥部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