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关于准备接收北平、天津、唐山的指示[1]

（1948年12月13日）

聂、薄、叶、黄，并告林、罗、刘[2]及黄克诚：

（一）据报南口敌退北平，唐山芦台敌亦正在撤退，平津两敌动向望令二局充分注意。

（二）荣臻、彭真、剑英、黄敬应时刻准备率领接收人员及工作干部乘车出发驰赴平津，如敌逃跑或有逃跑征候，应立即出发，如敌固守则在现地待命出发。

（三）你们应与林罗刘密切联系。

（四）此次接收平津影响中外，你们务必办到如同沈阳济南那样的接收及管理成绩，不要落在沈阳济南之后，不要重犯接收石家庄初期所犯的那些错误。

（五）请林罗刘谭注意攻城部队及卫戍部队的纪律事项。

（六）请林罗刘谭指导冀东接收唐山的工作人员及卫戍部队，好好地接收及保卫唐山区。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政治委员薄一波和叶剑英、黄敬的电报。

[2] 林、罗、刘，指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当时分别任东北野战军司令员、政治委员和参谋长。

（七）事变发展很快，你们应随时准备应付如同沈阳那样的迅速发展的事变。

（八）请黄克诚率干部速来冀东。

中央军委

十三日六时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关于准备接收北平、天津、唐山的指示》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