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歼灭怀来之敌的指示电[1]

(1948年12月9日)

程、黄,杨、罗、耿,并告杨、李,林、罗、刘[2]:

(一)三十五军等三个师由新保安东逃,我二兵团以六个旅兵力未能阻住,怀来敌两个师向西接引三十五军,估计该敌集合五个师必星夜东逃。

(二)你们必须用全力包歼该敌于怀来地区,以猛攻方式歼灭其两三个师,然后将其残部包围之。

(三)如该敌逃脱,你们应负完全责任。

(四)你们应随先头纵队行进,不要落在后头指挥。

军委

九日十八时

[1]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东北野战军第二兵团司令员程子华和参谋长黄志勇,华北军区第二兵团司令员杨得志、政治委员罗瑞卿和参谋长耿飚的电报。

[2]杨、李,指杨成武、李天焕,当时分别任华北军区第三兵团司令员和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林、罗、刘,指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当时分别任东北野战军司令员、政治委员和参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