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华东局等电[1]

(1948年11月24日)

同意你们对孙良诚[2]所采取的方针和态度。因为孙良诚是在被包围后未经战斗自愿放下武器的, 和别的俘虏官有区别, 故对孙及其干部的待遇应比较好一些。可将他们集合送入军校学习 (除反动分子外)。对孙本人给以礼遇, 不要放走, 要他努力帮助我们进行刘汝明、刘汝珍、曹福林[3]及刘部各师长的策反工作。一〇七军军官中凡有适合做此项工作者均应加以训练, 派去刘部工作。对刘部工作甚为重要。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致华东局并告华中工委, 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粟裕、陈士榘、张震电的主要内容。

[2] 孙良诚, 原为国民党第一绥靖区副司令官兼第一〇七军军长, 11月13日在睢宁向华东野战军苏北兵团投诚。

[3] 刘汝明、曹福林、刘汝珍, 当时分别任国民党第八兵团司令官,该兵团第五十五军军长、第六十八军军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