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东北局等电[1]

(1948年11月5日)

原文规定一律停止使用, 这在东北目前情况下原则上是对的,但仍须于文尾增加 “但对于某种货币, 例如金圆券可由民主政府协助持券人向敌占区抛出” 一句。因货币问题关系人民利益甚大, 金圆券尚有相当价值, 如一律作废一般市民受损太大, 仍应由政府以压低比价的方法限期收兑若干, 向蒋区抛出。

[1] 这是毛泽东关于处理国民党政府的纸币问题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东北局,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谭政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