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1]

(1948年10月22日)

林、罗、刘:

本日十三时半电[2]悉。沈敌总退却情况已明, 你们决心及处置都是正确的。

军委

二十二日二十一时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东北野战军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和参谋长刘亚楼的电报。

[2] 1948年10月22日13时半,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致电军委并东北局, 电文内称: “1. 谍息, 五十三军一三〇师及原在辽阳之五十二军第二师, 均已到巨流河、新昆地区。在铁岭之五十二军部队, 亦有撤退象征, 可见敌现已开始向锦州总退却。2. 决心照原定计划在新立屯、黑山地区与敌决战。攻锦各部已接近集结地区, 两三天内可以在北镇、黑山地区集结完毕,长春方面之十二纵已达四平附近, 各独立师今日黄昏开始南下。3. 已令六纵今晚出动, 明日包围彰武之敌一个师, 以拖住敌之尾, 吸引敌回头兵援, 分散敌人。4. 辽南独二师已无去营口之必要, 已令其回头至新民以西钳制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