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放北平的一份指示电文

（1948年5月17日）

林、罗、刘，并告程、黄：

（一）丰台、门头沟、石景山、长辛店系重要工业区，我五纵、十一纵正在此区作战，望令他们充分注意保护工业。其办法是一切原封不动，用原来的工人、职员、厂长、经理办事，我军只派员监督，派兵保护。

（二）沙河、清河、海甸、西山系重要文化古迹区，对一切原来管理人员亦是原封不动，我军只派兵保护，派人联系。尤其注意与清华、燕京等大学教职员学生联系，和他们共同商量如何在作战时减少损失。

（三）十一纵既在石景山作战并尚须协同五纵在丰台一带作战，似暂时难于去南口、沙河一带接替四纵任务。因此，四纵可留一个师在南口、沙河一带，纵队部率主力去张家口即很够用。该纵出发时间请林罗刘规定，大约一星期内外到达张家口即可。

军委

十七日十八时



《房东的女儿》(中国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