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央工委电[1]

（1948年3月6日）

合并晋察冀、晋冀鲁豫两个中央局，成立北方局，有利无害。时机亦已成熟，拖下去无必要。我们意见即以中工委为中心合并两个中央局成为北方局，刘少奇兼任北方局第一书记，薄一波任第二书记，聂荣臻任第三书记。两区的军政两项机构，暂时不合并，但将财经逐步集中于华北财经办事处。华北财办实际上管两区财经，同时在政策方面领导华东、西北两区的财经。经过几个月，待党务及财经两方面工作在统一之后有了头绪，再将军事机构合并。待开全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华北人民民主政府，再将两区政府合并。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中央工委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