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改革在这些地区要二至三年内彻底完成，而不应该操之过急，致发生许多不应有的毛病，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均是很细致的工作，必须依据群众的觉悟程度组织程度，领导骨干的多少强弱决定土改与整党工作的速度，每一个乡村土地问题的解决，必须取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不能由少数人强制决定，致犯命令主义的错误，同时，对群众中产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必须耐心说服，实现党的领导作用，不犯尾巴主义的错误。

　　（注）关于这个指示，请参阅《毛选》四卷《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一文，正文第一部分及注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