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理由和三条规定[1]

（1947年）

三条理由是：一是战争时期，许多同志为革命牺牲，应该纪念他们，为一个人祝寿，太不合情理；二是部队和群众没有粮食吃，搞庆祝活动会造成浪费，脱离群众；三是我才五十岁，往后的日子还长哩，更用不着祝寿。

三条规定是：一不许请客吃饭；二不许唱戏，如果有剧团，就演给老乡们看；三不许开大会。

[1] 中央机关移驻杨家沟之后不久，正好毛泽东的生日快到了，大家觉得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一来可以趁此机会聚会，二来可以让毛泽东吃好一些。想法提上去以后，却遭到了毛泽东的拒绝，他提了三条理由和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