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昆同志：十月八日来示敬悉。
国内外大势观察正确，不会有第二个方向，进度亦快，不会稽延不决，诚如尊论。
惟我们宁可作从长打算，估计到一切可能的困难，以自力更生精神，准备付以较长时间，似属有益。
兄及诸同志对于宪草惨淡经营，不胜佩慰。
惟发表时机尚未成熟，内容亦宜从长斟酌，以工农民主专政为基本原则（即拙著《新民主主义论》及《论联合政府》中所指之基本原则），详由王谢[2]二同志面达。
弟身体有时略有毛病，大体尚好，勿以为念。
天寒尚祈珍摄。
敬祝安好！并问陈夫人及诸小弟妹好！毛泽东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江青附笔祝全家安好！根据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毛泽东书信选集》刊印。
注释[1]陈瑾昆，当时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
[2]王，指王明，即陈绍禹（一九○四——一九七四），安徽金寨人，当时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
谢，指谢觉哉（一八八四——一九七一），湖南宁乡人，当时是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负责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