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多年 ，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

现在统一规定，重行颁布。
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
至于其他应当注意事项，各地各军最高首长，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若干项目，以命令施行之。
二、三大纪律如下：（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

三、八项注意如下：（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
注释[1]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为中国工农红军制订的纪律。
这些纪律，曾经是红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人民军队的建设，对于正确处理军队内部关系、团结人民群众和确立人民军队对待俘虏的正确政策，都起了伟大的作用。
毛泽东同志在红军初创时期，就要求部队，对待群众要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伕，不打人，不骂人。
一九二八年春工农红军在井冈山的时候，毛泽东同志规定了三项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第三、打土豪要归公。
一九二八年夏提出了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
一九二九年以后，毛泽东同志又将三大纪律中的“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来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
对于六项注意，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从而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