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粟，并告刘邓[2]：你们兵力业已展开于广大地区，现应确定一个月至两个月内只打小仗不打大仗。

各纵应划定地境，每纵几个县，从事歼灭境内小股敌军、民团、土匪、保甲，建立政权，实行土改。
每县拨出一个营的架子（干部）及一个连的兵力，建立各县武装基干。
各纵主力则在自己辖境内往来机动作战，包括破击铁路在内。
你们五个纵队范围，不但包括陇海以南、运河以西、平汉以东、淮河以北，而且可以一部渡淮南进，直达寿县、合肥、巢县之线以东长江以北地区，与刘邓区域、苏中、苏北完全衔接。
如一个月至两个月时间不够，还可酌量延长，使敌主力置于无用之地，疲于奔命，而我则于短期内歼灭了敌之爪牙，建立了我之根据地，为不久将来集中兵力作战打下基础。
此种工作看似不甚重要，实则具有伟大战略意义。
你们冬衣问题亦须照刘邓办法，令各纵自己分别向商人及有花布民家用借贷方法（将来还钱分文不少）解决。
每人制棉衣一件即可过冬，不要盼望后方运送，以致误时。
军委三日二十二时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陈粟，指陈毅、粟裕，当时分别任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副司令员。
[2]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