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谢韩，并告刘邓，彭[2]：（一）三十日、三十一日六时、三十一日十二时、一日十时、一日十九时各电均悉。

攻占新安、渑池、宜阳、洛宁等地，歼敌四千余，甚慰。
（二）你们作战范围，包括黄河、渭水以南，汉水以北，平汉路以西，西安、汉中线以东广大地区。
应使干部熟习这一地区地理、敌情、民情，准备以至少半年时间在这一地区东西南北往来机动，大量歼灭敌人，才能建立根据地。
（三）作战原则：对敌守备薄弱之据点及城市则坚决攻取之，对敌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又环境许可之据点及城市则相机攻取之，对敌守备强固之据点及城市则避开之，着重点放在调动敌人打运动战及占领广大乡村，消灭反动武装，发动群众，必须准备经过一个困难时期，逐步建立根据地。
（四）目前停攻横水，以一部监视洛阳之敌，主力西进，相机攻取陕县、灵宝、阌乡[3]、卢氏、洛南、商县、商南七城或七城中之几城，着重扫除七县乡村中之反动武装。

你们第二步机动方向是东向平汉路或南向汉水以北，临时酌定。
军委二日十二时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陈谢部，指晋冀鲁豫野战军陈谢集团，前委书记陈赓、副书记谢富治、常委韩钧。
[2]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彭，指彭德怀，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司令、西北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3]阌乡，一九五四年并入河南灵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