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刘，聂[1]转杨罗[2]并告林罗[3]：（一）现时距雨季尚有一个时期，漕河、北河店间战役[4]结束后休整数日。
如定兴、北平间有好仗可打，即集中全力向该段薄弱之敌进击，否则应即转移至永定河以北，向平津路进击。


（二）每打一仗后，如损伤不大时，休整数日至十天即打第二仗，目前不要作整月休息计划。
（三）每次作战计划，以歼灭孤立分散之敌为主，必须对敌方增援有充分之事先准备，但不要将计划重心放在打增援上。
因在目前情况下，敌方往往畏惧增援，若决心增援，又往往集中兵力使我不易歼击。
（四）占领之地能守者（如正太、青沧），以地方部队守之，不能守者则不惜立即放弃，让敌重占，以利我再度、三度、四度之歼击。
总之，我军必须完全主动，不要有任何被动。
（五）速令杨罗台与军委台通报。

军委午东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朱刘，指朱德、刘少奇。
聂，指聂荣臻，当时任晋察冀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2]杨罗，指杨得志、罗瑞卿，当时分别任晋察冀野战军司令员和第一政治委员。
[3]林罗，指林彪、罗荣桓，当时分别任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兼政治委员和副政治委员。
[4]漕河、北河店间战役，即保北战役。
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七月六日，晋察冀野战军在保定以北漕河至北河店间发起攻势，共歼国民党军八千二百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