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晋察冀中央局电[1]

（1946年12月4日）

同意照刘邓区[2]组织方式，指导重点放在前线，现有之野战司令部取消，其人员合并于军区。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晋察冀中央局电的主要内容。

[2] 刘邓区，指晋冀鲁豫军区。该军区在作战时组织指挥所到前方，平时指挥所合于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