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中等敌占区必须坚持游击战争[1]

（1946年12月25日）

陈、粟，张、邓：

苏中、苏北、皖东敌占县城及要镇各县，我党必须坚持游击战争。第三、第四、第七各分区必须派部队、派干部恢复工作。只要各分区、各县能坚持游击战争，收复县城便有希望。

中央

亥有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山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华中野战军司令员粟裕和华中军区司令员张鼎丞、政治委员邓子恢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