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萧克、罗瑞卿等电
(1946年10月5日)

你们已歼敌一个团,取得初步胜利,望令各部坚持各个击破原
则,集中绝对优势兵力,每次歼敌一个团,至多不要超过两个团,
分为多次,歼灭十六军全部或大部。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致萧克、罗瑞卿并告聂荣臻、刘
澜涛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