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南京中共代表团电[1]

（1946年9月6日）

无条件停战之要求，现在已感不适宜，蒋军已占我二十余县，其中有承德、淄博、台儿庄等要地，无条件停战可使蒋军获得休整以利再战，而我则不能恢复失地，因此必须开始考虑改变此要求。必须（一）蒋军退出被侵占之解放区，（二）蒋军从东北、华北、华中、西北撤退二分之一开往华南各省，方能保证停战之后不再打，否则无保证。我军现正开始动员起来，决心将蒋军驱出解放区，在六个月至八个月内，歼灭第一线全部进犯军三分之一，即一六二个旅中五十四个旅（阎傅马及伪军保安队交警等不在内）。你们意见如何，望讨论见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南京中共代表团电的主要内容。8日，周恩来复电，认为中央决定歼敌三分之一力量的胜利以转变局势，是对正确与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