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优势兵力分割歼灭敌人[1]

（1946年7月28日）

刘、邓，陈、宋，张、邓[2]：

蒋军经过整编，其战斗力一般加强，我军对其作战时，必须取集中优势分割歼灭方针，其比例为三对一或四对一，否则不易解决战斗，欲速不达。无好打之机会时，宁可迟几天等候机会。

军委

二十八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和政治委员邓小平等的电报。

[2] 陈、宋，指陈毅、宋时轮，当时分别任山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参谋长。张、邓，指张鼎丞、邓子恢，当时分别任华中军区司令员和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