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用坚决斗争的立场保卫政协决议给重庆代表团的指示[1]

（1946年4月1日）

丙、丁：

（一）敬日以来，我党代表在综合小组会议上所取坚决斗争立场是很对的，只有如此，才能保卫政协决议，而对于过去所取不适当的让步态度，因而使自己处于很不利的被动地位这一种情况，有求得解脱与恢复主动之可能。但此项斗争尚未胜利，国民党的反动压力还将增大，务望精心研究，密切注意。

（二）省自治法仍应改为省宪，如目前不便提，将来适当时机仍应提出。

（三）在宪草与国大等问题没有解决，中央没有最后通知以前，我党参加政府的名单不要提出，名单内容亦尚待考虑。

甲乙

卯东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重庆代表团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