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民党武装和非武装人员的政策[1]

(1946年3月30日)

东北局:

寅艳给各地指示电[2]悉, 很好。在用迅速猛烈手段夺取长哈齐[3]时, 对其武装部队应取歼灭政策, 将其全部解决武装, 但对其非武装人员（党政）勿加侮辱与杀害, 将其移置乡下软禁以利将来交换。此点应令各地首长明确知道, 有所遵循。

中央

寅三十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中共中央东北局的电报。

[2] 指1946年3月29日24时中共中央东北局给周保中、陈光、张启龙、陈云、李天佑、李富春、黄克诚、程世才、萧华并告林彪和中共中央的电报。电报说: 我军必须迅速完成一切准备, 于苏方撤退时以敏捷迅速手段进占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各市, 争取在一日内全部干净消灭各市顽匪。此举关系东北及中国革命前途甚大, 望亲自负责周密部署。抢占与确保长春的决定一环是开原、四平间的作战, 请林彪、李富春、黄克诚注意。辽东 (南满) 军区部队为配合沈阳以北及长、哈、齐之争夺取战, 除集中主力坚决歼敌一部外, 应分出适当兵力牵制大量敌人于南满。后方党政军应积极地有计划地全力歼灭各地股匪。

[3] 长哈齐, 指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和齐齐哈尔。

国民党军队中的美式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