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周恩来电[1]

（1946年3月17日）

我们决不能承认小组只随政府军，这是侮辱中共的规定。必须增加一项政府保证按政治协商会议各项决议之原则迅速与中共商讨解决东北政治问题，否则不要签字

[1] 这是毛泽东关于东北停战协定的修改意见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致周恩来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