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粟、李、薄来此讨论的结果，我们觉得新区工作的策略问题有全盘考虑之必要。新必须充分利用抗日时期的经验，在解放相当的时期内，实行减租减息及酌量调剂种子口粮的社会政策和合理负担的财政政策，消灭性打击之对象，应限于政治上站在国民党方面坚决反对我的重要反革命分子，如同抗日时期只逮捕和没收汉奸分子一，而不是实分浮财、分土地的社会改革政策。因为过早的分浮财，只是少数勇敢分子欢迎，基本群众并未分得，因而表一不满，而且，社会财富迅速分散，于军队亦不利。过早分土地，使军需负担过早：全部落在农民身上，不是落在地主富农身上。不如不分浮财，不分土地，在社会改革上，普遍实行减租减息，使农民得到了实益，在财政政策上，实行合理负担，使地主富农多出钱。如此，则社会财富不分散，社会秩序较稳定，利于集中一切力量消灭国民党势如，在一、两年甚至三年之，在大块根据地上级党实行上述同样的策略。的领导者得依情况将他们提交贫农团大会或农民大会予以批判或审查，并给以应得的处分。其中，经群众评定认为错误较轻的分子，经过一定时期的考察，证明其确已坆正苕，仍可个别地恢复党籍。但这是指特殊的情况。一般的支部，总有若干好党员。上级领导者的责任，就在善于发现这些好党员，并依靠他们为骨干，吸收新鲜力量，改造支部，而不要拋弃或不理他们。整党审干，必须采取严肃而又谨慎的态度。我们既要严肃地注视党内不纯的现象，又要勿忘我党的整个情况是业已经过长期考验，在群众中有了极大威信，并正在胜利前进中。应当承认，在战争和土改的过程中，一定会有一些阶级异已分子从党内清洗出去，同时又一x x x 定会有大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y 批的革命积极分子涌进党来。因此，各地党委在整党工作中，应当分别情况，解决问题。对于那些显然犯有重大罪恶，业已丧失做为一个党员的起码资格的分子，应当开除党。对于那些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对于那些不可救药的党内蛻化分子，均应坚决清洗出党。对于那些虽然是从剥削阶级出身但是自愿放弃其原来的阶级立场的党内知识分子或其他分子，在他们犯有严重错误，但尚未丧失当作一个党员的起码资格的时候，只要他们承认错误，愿意改正错误，并获得党外群众的同意，我们就应采取考察和教育的态度，而不要马上开除党。对那些犯有较轻错误的党员，不论其出身如何，均应采取教育方针。O 中共党史数学参考资料 (一一 ) 中国入民大学中共党史系资料室一力作一 .六公政策汇编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编印一九四九 .六关于新区工作策略问题致民少平同电二倍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