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局并转各区党委、各兵团首长：目前开始的六个月左右期间，是为抗日阶段转变至和平建设阶段的过渡期间。
今后六个月的斗争，是我们在将来整个和平阶段中的政治地位的决定关键。
在这一期间内，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域（例如重庆、上海、北平）内的任务，是扩大民族民主的统一战线工作，与广大友好的及可能争取的中外人士合作，组织广大群众，发动要求民主、惩治汉奸、挽救经济恐慌、救济失业人民与援助还乡人民等项运动，并与政府当局继续谈判尚待解决的问题。

我党在解放区的中心任务，是集中一切力量反对顽军的进攻及尽量扩大解放区。
为此目的，除移动大量军队与干部去东北及热河[1]等地，并在那里组织人民，扩大军队，阻止与粉碎顽军侵入外，在一切解放区，是组织强大的野战军，有计划地歼灭向我进攻的顽军，歼灭得愈多愈干净愈彻底愈好。
这是自卫的战争，我们具有充分的理由，站在有理有利的地位。
解放区的一切工作，都应为这一中心任务而服务，其中实现新区域的减租减息，肃清汉奸分子，建立民主政府，推行瓦解伪顽的政治工作，特别是组织明年全体解放区人民的生产运动，保证各解放区军民的粮食、被服及日用品的供给，关系于争取胜利特别重大。

和过去几个月一样，今后六个月中，是全党工作特别紧张时期，希望各地领导同志及中心骨干善于掌握自己的工作。
在过去几个月中，我党已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但最后结果如何，要看我们今后六个月的努力。
估计到顽方和我争夺华北、东北虽有其便利条件（美国人、日本人及伪军的援助），但有其不便利条件（地区太广，兵力不敷分配，地理人情不熟，孤军深入，脱离群众，补充困难，系统不一等），只要我党有明确的方针与坚决的努力，战胜与大量歼灭向华北、东北进攻的顽军，争取我党我军在华北、东北的有利地位，迫使顽方不得不承认此种地位，然后两党妥协下来，转到和平发展的新时期，这是完全必要与完全可能的。

和平、民主、团结、统一，这是我党既定方针，也是国民党被迫不得不走的道路，这在双十重庆协定[2]上已经规定下来。
但国民党力图在最近几个月内控制更多地方，力求他们在华北、东北占优势，力图削弱我党我军，以便在有利于他们的条件下实现和平妥协，故在目前过渡阶段上发生了大规模的猛烈的军事斗争（不能把目前这种大规模的军事斗争误认为内战阶段已经到来）。

这一不可避免与已经到来的当前形势，我党必须认识清楚，必须坚持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之手段达到团结之目的这一方针，毫不动摇地争取目前斗争的胜利，以便有利地转到和平发展的新阶段。
目前斗争的胜利愈伟大，和平实现的时间将愈迅速，愈对全中国人民有利。
因此各解放区应以多年来组织起来的力量，并继续迅速组织我们的力量，全部使用到今后六个月的斗争中去，争取这一斗争的伟大胜利。
因为这是中国新的历史阶段中一个有决定意义的战斗。

中央酉号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1]热河，即热河省，见本卷第１０页注[3]。
[2]指国共双方代表一九四五年十月十日在重庆签订的会谈纪要，又称“双十协定”，全文十二条。
在这个纪要中，国民党表面上不得不同意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承认“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也不得不同意迅速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的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取消特务机关，“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和处罚人民之权”，“释放政治犯”，“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等。
同时，国民党却拒绝承认人民军队和解放区民主政权的合法地位，并企图在“统一军令”和“统一政令”的借口下，根本取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和解放区，以致无法就这个问题达成协议。
纪要公布后不久，国民党即撕毁协议，向解放区发动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