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董必武、林伯渠电[1]

(1944年8月18日)

参政会开会, 你们可仍持去年出席的态度。小党派如有民主提案, 我们可副署, 但不单独提案, 表示在政治解决未达到目的前,一切提案都无从说起。如林伯渠未离渝可出席。何应钦、俞鸿钧[2]等如向我进攻, 我取针锋相对态度还击之, 并对外发表抗议。

[1] 这是毛泽东关于第三届第三次国民参政会问题致董必武、林伯渠电的主要内容。

[2] 俞鸿钧, 当时任国民党政府财政部政务次长 (1944年11月任财政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