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林伯渠、董必武电[1]

(1944年7月7日)

关于国共谈判,现在应是要求和张、王见面,在见面时声明提示案已转交中央,中央来电认为双方意见相距尚远,为求进一步商谈计,邀请张、王偕林来延一行。如张、王拒绝来延则林回延报告谈判经过,以便讨论对提示案之复案。如彼方既不派张、王来延,又不让林回延作详细报告,则继续商谈无法进行,对于提示案之复案亦无从作出,谈判拖延之责全在彼方,我方不任其责。

[1]这是毛泽东复林伯渠、董必武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