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社

(1943年10月14日)

今年边区在发展生产上, 又来了一个革命, 这就是合作社方式。把公社劳动力组织起来, 发动了群众生产的积极性, 提高了劳动效率, 大大发展了生产。

在过去, 束缚边区生产力使之不能发展的, 是边区的封建剥削关系。一半地区经过土地革命, 把这种封建束缚打破了, 一半地区经过减租减息以后, 封建束缚削弱了。这样合起来, 整个边区就破坏封建剥削关系的一大半, 这是第一个革命。

但是, 如果不从个体劳动转移到集体劳动的生产方式的改革,则生产力还不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因此, 建设在以个体经济为基础 (不破坏个体的私有财产基础) 的劳动互助组织, 即农民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就是非常需要了, 只有这样, 生产力才可以大大提高。现在陕甘宁边区的经验, 一般的变工扎工劳动是二人可抵三人, 模范的变工扎工劳动是一人可抵二人, 甚至二人以上。如果全体农民的劳动力都组织在集体互助劳动之中, 那么, 现有全边区的生产力就可以提高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这办法, 可行之于各抗日根据地, 将来可以行之于全国, 这在中国经济史上是要大书特书的。这样的改革, 生产工具根本没有变化, 生产的成果也不是归公而是归私的, 但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变化了, 这就是生产制度上的

革命。这是第二个革命。

全边区现有全劳动力三十五万个，今年经常组织在集体劳动中的变工队扎工队的已有三万余人，占全劳动力总数的十分之一，而临时性的劳动互助，就延安县说，有百分之七十，明年还可发展。如果各县经常的集体劳动组织能由十分之一提高到十分之二三，可达十万人左右，再加上临时性的劳动互助组织能向延安看齐，还有半劳动力也参加组织，这将是一支很大的劳动军。

我们的部队、机关、学校的生产也带着合作社的性质，比如一个连，就是一个小合作社，一个旅就是一个大合作社。在各种部队、机关、学校合作生产之中，杨家岭运输队的经验，是值得注意的。杨家岭运输队在改组前，有大车八辆，驮骡十六头，照普通情形，每日最低限度应运输物品二十七万斤，但实际运输的只有十九万斤。经费开支，则除照一般的供给标准外，每月还要贴六万元。今年在公私两利的原则下，把运输队改为运输合作社，公家以大车八辆、驮骡十六头（后增为二十头）及全部用具作为八十股，运输员二十名以身份股名义作为二十股，共一百股，每月按股数二八分红，一切人员、牲口、装置等费用开支，概由合作社自行解决；替公家运输物品依照里程远近按斤给运费；运输员的生活由运输合作社适当改善。这办法，经过解释后，全体运输员一致赞成。执行结果，运输量由每个月十九万斤，增为三十八万九千斤，增加了百分之百，超过了普通的运输力量百分之三十。同时，大大提高了运输员对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节省了许多经费和工具，又更加爱护牲口。比方，过去装粉的口袋破了碗大的洞无人管，现在运输员随身带着针线，缝补口袋；过去贪污马料是公开的秘密，现在却没有这种贪污了；过去车马用具稍一损坏，就要求公家补充新的，现在

只要能凑合着用，就对付着用下去；对牲口，过去是粗心大意的，现在也逐渐喂好了；运费开支，改组后比以前减少三分之一，过去除照供给标准外，每年还要贴六万元，现在不用半文津贴，还每月获利数万元。

各机关采用这种办法后，也得到很大效果。管理局运输营一百三十头牲口，二十辆大车，在未组织合作社之前，每月运输量只有一百二十万斤，改组为合作社后，每月运输量提高到一百八十五万斤，增加了百分之五十。因此，请大家考虑这种合作办法，是否可以广泛运用于我们的公营工厂及公营农场。

这一套办法，资本主义国家及国民党是不能做的，只有我们才能做。因为我们不以剥削人民为目的，我们贯彻公私兼顾的方针。

军队中如三五九旅战士纺毛线，用柳榆树条编成各种用具，规定：凡动用公家工具的手工劳动，以其结果五分之四归公，五分之一归私；凡不动用公家工具的，则以三分之二归公，三分之一归私。这种办法，一方面解决了公用品的需要，同时无疑增加了战士的津贴，也含有合作社的因素。

合作社性质，就是为群众服务，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与国民党的根本区别，也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从群众出发而又以群众为归宿，那就什么都能好办。因此，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替人民着想，部队的负责同志要替战士着想，机关学校的负责同志要替大厨房着想，替杂务人员着想。这种群众观点的生产学说，打破了过去各种不正确的“学说”，也只有这种为群众的学说，才能把生产搞得好。

我愿各地同志注意提倡合作社的生产，部队机关学校的生产是

一种合作社，农村的集体互助劳动又是一种合作社，此外还有包含各种业务在内的综合性合作社，被称为运盐队的运输合作社，工人们集体互助的手工业合作社，把这许多样式的合作社都发展起来，全体公私群众就会变为富裕的了。在敌后各根据地的目前困难状况，也就能够克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