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贾拓夫的信[1]

(1943年5月4日)

彭德怀同志写的这篇文章, 在边区是否可行? 应否与如何改变现在公营商店的方针、性质? 请你研究一下, 并和高、贺[2]、陈云诸同志谈论一番, 以其意见写出交我为盼! 贸易公司就是公营商店, 在此次高干会上是实现了彭文所指的方针的; 其他机关、部队的商店, 实是私营商店, 不过以公营为名而已, 要使这类商店实行彭文方针, 似是不可能的, 因它们是以为本机关、部队营利为目的, 而真正的公营商店, 是不以为自己营利为目的。

[1] 这是毛泽东关于研究彭德怀写的《论公营商店》一文给贾拓夫的信的主要内容。1943年5月1日, 彭德怀关于他写的《论公营商店》一文致信毛泽东: “最近与华北来延某些干部谈及公营商店未得到解决, 特别冀鲁豫、山东、大岳问题更多些, 即延安最近会议虽然解决了许多问题, 但金融政策及公营商店似还欠明确方向, 我写了一个《论公营商店》, 请审阅, 如无多毛病, 请加以修改后, 最好以社论名义发表。”

[2] 高、贺, 指高岗、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