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周恩来、林彪电[1]

（1942年12月18日）

（一）在允许合法化条件下，可同意国民党到边区及敌后办党。

（二）军队要求编四军十二师，新四军在内。（三）边区可改为行政区，人员与地境均不动（地境不动一点请注意）。（四）黄河以南部队，确定战后移至黄河以北，但目前只能做准备工作，不能实行移动，此乃完全为事实所限制，绝对无法移动。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的复周恩来、林彪电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