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发言人评国民党十中全会

（1942年11月29日）

全会坚持抗战、加强团结之意图，吾人深具同感。如宣言称：“最后胜利达成以前，必须经过最艰苦最猛烈之大决战，方能消灭敌寇，永绝祸根，守定自力更生之要义，作最艰苦之打算”，“吾人今日尤应尽忠尽勇急起直追，集中四万万五千万人之全力于战斗”。

“对外必须互助合作，实现人类平等之公理，对内并必须共同团结，共示精诚无间之决心”，“必有举国一致之真诚团结，而后乃能负起空前艰苦之使命”。这些都是很对的，由此足证在对外对内的最重要政策上，国共两党之见地，基本上并无二致。十中全会这一表示，实足庆幸。抗战以来，共产党、八路军、新四军即始终站在祖国战争的最前线，虽孤悬敌后，饷械弹药，异常缺乏，饥寒交迫，困难万分，犹始终服从蒋委员长之命令，坚持阵地，未尝后退一步。蒋委员长曾云：“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共产党员及敌后人民，本此训示，组成游击队，与主力军配合一致，抗拒敌军，用能坚持五年有半，至今尤屹若长城，抗击敌军十五个师团，占在华敌军之半数，其所以能够如此，不是没有原因的。至其在各抗日根据地之设施，悉本孙中山先生之三民主义，蒋委员长之抗战纲领，暨国民政府之各种基本法令，参照地方意志，定出许多具体办法，致使民情悦服，协助抗战，达成长期支

持之目的。本党曾在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发表共赴国难宣言，其中列举如下四端：“一、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的实现而奋斗。二、取消一切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及赤化运动，停止以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三、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以期全国政权之统一。四、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之统辖，并待命出动，担任抗日前线之职责。”凡此所陈，五年以来，吾人未敢稍有逾越，并且不但在抗战期间吾人是竭力遵行的，而且准备在抗战完结之后继续遵行。凡此均所以求得与中国国民党及全国各党派各阶层达到精诚团结，完成抗战建国之时代使命。特种研究委员会报告中所列各项，与中共上述宣言所列四端，其基本精神，亦并无歧异之处。至对待共产党之态度，特种研究委员会报告在标举各项要求之后，宣称：“政府当一视同仁，不特不予歧视，而且保障其公民应得之权利与自由。”此种表示，实为吾人多年以来之竭诚要求，今获此种明确之宣告，庆幸尤深。总之，中国共产党人的立场，一切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基础，凡合乎团结抗战之利益者，无不诚意实行，这是坚持不变的。深望中国国民党人士谅解吾人此种为国为民之诚意，达到进一步之合作，则敌寇虽强，终当被我驱除出境，一个强盛独立之中华民国，是不久就可以建设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