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第四版征稿办法[1]

(1942年9月20日)

（一）《解放日报》第四版稿件缺乏，且偏于文艺，除已定专刊及由编辑部直接征得之稿件外，现请下列各同志负责征稿：

荒煤[2]同志：以文学为主，其他附之，每月12,000字。

江丰同志：以美术为主，其他附之，每月8,000字，此外并作图画。

张庚同志：以戏剧为主，其他附之，每月10,000字。

柯仲平同志：以大众化文艺及文化为主，其他附之，每月12,000字。

范文澜同志：以历史为主，其他附之，每月12,000字。

邓发同志：以工运为主，其他附之，每月8,000字。

彭真同志：以党建为主，其他附之，每月15,000字。

王震之同志：以戏剧为主，其他附之，每月5,000字。

冯文彬同志：以青运及体育为主，其他附之，每月12,000字。

艾思奇同志：以文化及哲学为主，其他附之，每月10,000字。

陈伯达同志：以政治、经济、国际为主，其他附之，每月12,000字。

[1] 这个征稿办法是毛泽东为延安《解放日报》拟订的。

[2] 荒煤，即陈荒煤。

周扬同志：以文艺批评为主，其他附之，每月10,000字。

吕骥同志：以音乐为主，其他附之，每月5,000字。

蔡畅同志：以妇运为主，其他附之，每月5,000字。

董纯才同志：以教育为主，其他附之，每月8,000字。

吴老[1]：以语文为主，其他附之，每月5,000字。

以上共149,000字。

（二）各同志担负征集之稿件，须加以选择修改，务使思想上无毛病，文字通顺，并力求通俗化。

（三）每篇以不超过4,000字为原则，超过此字数者作为例外。

（四）如每人征集之稿件满12,000字者，可在第四版一次登完。但编辑部可以调剂稿件，分在两天或三天登完，并不用专刊名目。

（五）如有不合用之稿件，由编辑部退回负责征稿人，再行补征。如由编辑部作重要之修改，则应与征稿人商量一下。

[1] 吴老，指吴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