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一二.二七()一同意逐步撤退办法。(一)一但须估计到蒋全部逮捕我们的人，须准备应付全部逮捕。(三)西安撤退的一一十五人，由李华率领，有完全合法护照，行至同官被十六军扣留，朱总已电熊、胡，请饬放行，未知结果如何。(四)如不实行十一一条，不能恢复谈判，这个态度是完全正确的。(五)日蒋矛盾尚可利用，李宗仁以信阳、应山故北进至新安店集中者达两万余，炮百门，战车三十辆，飞机一一十架，并仍续有增加，有向豫北进犯企图，令各集团军部署对敌。汤恩伯主力正在确山以北布防中。莫德宏以华中敌军乘我清剿匪军之际，集结主力于信阳附近，令其商城各部布置对敌等情。敌如大举进攻，必是日寇配合亲日派之行动，目的在威胁蒋介石妥协，亦是将蒋毁掉之步骤。(六)我之方针是捉住江南事变及「一•一七」命令死也不放，破裂是蒋发动的，蒋把我们推到不能不和他对立的地位，我们领导的军队已被宣布为叛变，我们已无任何可能再与蒋介石发生关系，除非他取消「一•一七」命令，并实行十一一条，我们没有和他谈判的余地，这种余地已被蒋剥夺干净了。办事处人员要打要杀权在他们，我们是每人都准备杀头的。如他们亦认为两军相交不斩来使，则放我们的人回延，否则由他们自便。在他们没有宣布全部破裂以前(取消八路番号、宣布中共叛变)，我们办事处仍留少数人不走，以待他们之觉悟。这些都应公开向张冲等说明。(七)新四军将领就职通电及声讨亲日派通电即日发你处。(八)延安一切这类文件如不便于由办事处发出，则用间接方法秘密散发，以保办事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