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
太平洋反日统一战线的指示*
(1941年12月9日)
(一)如同本党中央对太平洋战争的宣言所说,英美及太平洋各国的抗日战争是正义的解放的战争,英美对日的胜利就是民主与自由的胜利。
因此,我全国人民,全体海外侨胞,及南洋各民族在抗日战争中的中心任务,就是建立与开展太平洋各民族反日反法西斯的广泛统一战线。
这个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反对日本侵略的一切民族的政府、党派及一切阶层的人民,日本国内的反战人民和日本殖民地朝鲜、台湾、越南的人民在内。
这个统一战线,应当是上层的,同时又是下层的,是政府的,同时又是民众的联盟。
应当实现中英美及其他太平洋各国的反日军事同盟,应当建立宗主国政府与土著民族的亲密合作,同时应当改善各土著民族的政治、经济地位,组织其民众,提高其积极性,并开展一切日本占领区内的游击战争。
没有这些,战胜日寇是不可能的。
(二)中国人民与中国共产党对英美的统一战线特别有重大的意义。
一方面,在与英美合作之下,消灭日寇是中国民族解放的必要前提;他方面,中国内部团结一致,改革政治军事,积极牵制打击敌人,积极准备战略反攻,又是英美战胜日寇的重要条件。
为此目的,中国共产党应该在各种场合与英美人士作诚恳坦白的通力合

作，以增加英美抗战力量，并改进中国抗战状况。
（三）必须大大地开展南洋与英美各地的华侨工作。
华侨工作的方针应当是团结全体华侨，团结其各阶层各党派，共同进行反日斗争，宣传并拥护祖国的团结抗战，赞助并参加当地政府一切抗日的设施与行动。
应该纠正侨胞中及一部分共产党员中的过“左”倾向，要求他们与当地中国使馆、领事馆及国民党部合作。
但对亲日、亲德分子分裂侨胞团结、妨害抗日工作的行为，必须坚决地但是适当地反对之。
（四）必须努力开展华南敌占区、海南岛、越南及日本在南洋一切占领区域的抗日游击战争，并应尽可能与各抗日友军及英美等抗日友邦的军事行动协同一致，及取得他们在各方面的赞助。
游击队所实施的各种政策应该符合于反日统一战线的要求，应该注意防止纠正各种“左”的倾向。
（五）在南洋各地的工作，应与当地民族的共产党取得联系，并帮助他们纠正存在着的“左”的倾向，广大地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1941年12月，毛泽东主持讨论修改的《中国共产党为太平洋战争的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