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周恩来电[1]

(1941年2月26日)

有电[2]悉。(一)非十二条有满意解决并办理完毕确有保证之后, 决定不出席参政会。(二)张冲所提条件不能接受, 七参政员公函不能撤回。(三)如彼方有诚意解决问题则应(甲)参政会延期两个月开会, (乙)在两个月内解决十二条及一切悬案, (丙)派机送恩来回延开会以便讨论彼方意见。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的复周恩来电的主要内容。

[2] 周恩来2月25日致电毛泽东并中共中央书记处, 报告当日与张冲谈判情况。电报说: “今晨张冲又来, 约谈三小时, 我坚决告他, 七参政员公函不能撤回。”周恩来在电报中还说, 张冲提出具体办法三条请他电告中共中央: (一)军事上十八集团军以正规军开到黄河以北, 其他游击部队全部留华中, 配合友军作战; (二)参政会改请董必武、邓颖超出席会议; (三)目前军事进攻停止, 政治压迫要总解决, 需请蒋介石负责纠正, 再不发生新事件。张冲的唯一要求是中共参政员出席参政会, 并望明早答他。